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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十条

一、集聚高端人才资源。实施“创业南京计划”;海内外顶尖人才团队中符合国家重大产业科技战略和新区产业规划的项目,最高可获得1亿元综合资助;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建设人才公寓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审核后给予减免租金,并提供优质生活配套服务。

 二、引进和发展研发机构。吸引国内外重点高校院所、知名跨国公司、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等设立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可分阶段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对落户新区的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所属科研机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支持,用于引进高端专业人才;对其实施并落户新区的重大产业技术研发项目,按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支持力度,给予1:1的配套经费支持。

三、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阶段给予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支持。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方发起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种子基金,鼓励运营方为初创企业提供办公用房、政策咨询、创业导师、融资支持、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企业管理等全方位的服务。

四、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每年安排5000万元的科技创新劵,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相关科技平台购买科技服务、科技成果以及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相关科技创新支出。

五、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按照其入库前一年研发支出10%的比例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其认定前一年相关研发支出20%的比例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建设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设立10亿元的科技创新基金,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联合创投机构对创新企业进行共同投资;扩大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七、加快科技服务集聚区建设。重点支持科技服务骨干机构集聚,构建贯通产业上下游的科技服务链。建设新区司法服务中心。对新引进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经审核给予两年房租补贴,并根据服务绩效每年最高可给予50万元奖励。

八、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建设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开展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综合管理改革试点;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受理、就地办理新区相关知识产权案件。

 九、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企业登记注册流程,降低创业门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高审批效能。

十、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开展先行先试,支持政府首购或订购创新产品和服务,探索企业研发准备金、股权分红激励等试点工作,为南京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城市、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新区建设探索经验。